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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……(1/2)

篡唐 !于仲文是八大柱国之后,又是洛阳豪族,关陇集团之中极其重要的人物,麦子仲对他彬彬有礼,倒也还正常。

只是言庆又一想,八大柱国的于家虽然说不上书香门第,但传承百余年,也是世族豪门。郑言庆没有见过于仲文,但在三年多前却见过于仲文的族兄,易学大师于仲华。于仲华举止很文雅,于仲文就算是不一样,也不可能说出似白衣男人这般江湖的话语来。所以,郑言庆马上就推翻了最开始时的猜度。

白衣男人对言庆好像不太在意,眯眼看着麦子仲。

“麦子啊,我知道你的心事,可你用这种方式来和人家争斗,不免有仗势欺人之嫌。

如果传到别人的耳朵里,说不定会适得其反。

你想和人家争斗,想要比试高下……呵呵,我倒是有个主意,不知你有没有兴趣?”

麦子仲连忙道:“愿闻鱼爷爷教诲。”

“那娃儿,你呢?”

郑言庆此时也从马上下来,看着白衣男人,不置可否。

白衣男人笑道:“娃儿,你这匹马不错……乞寒之后,南苑马场将有骁果为陛下击鞠。麦子,你若有兴趣的话,何不与这娃儿在骁果登场之前,击鞠以示高下?

大丈夫赢要赢得光明磊落,陛下也不会因此而怪罪你们。你觉得这主意,如何?”

麦子仲闻听,眼睛一亮。

“麦子愿从鱼爷爷所言……郑言庆,腊月二十八,咱们在南苑马场来一场双门击鞠,各出八人,以十球定胜负。不过输了的人,就必须在正月初一之前,离开洛阳。”

白衣男人顿时笑逐颜开,连连点头。

“不错,击鞠定胜负,胜者抱美人归,才是大丈夫所为。”

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鱼爷爷,麦子告辞!”

麦子仲说完,翻身上马,带着家将打马扬鞭离去。而郑言庆则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了几张,却无法开口阻止。这白衣男人也好,麦子仲也罢,似乎把他忽视了……

白衣男人说:“娃儿,好好准备,距离腊月廿八尚有五十天,到时候帮我狠狠教训一下那老疯子。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大丈夫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,不要啰啰嗦嗦,就这么说定了!”

说完,白衣男人带着健卒,悠悠然离开。

郑言庆再次上马,看着那白衣男人的背影,不由得暗自苦笑。

这些人啊,平日里怕是高高在上的惯了……他本不想和麦子仲有什么争执,可是现在,他这个当事人,却似乎变成了配角。为什么没有人来问一问,他的意见?

“门头,那个人是谁?”

出建国门的时候,郑言庆忍不住开口询问门伯。

门伯正色道:“那是前丰州总管,柱国大将军鱼俱罗鱼大将军!”

鱼俱罗?

郑言庆在马上吓了一跳,心道一声:原来是他。

说起鱼俱罗,后世并不是非常有名。至少比那些耳熟能详的瓦岗英雄,要显得默默无闻。可实际上,这鱼俱罗却是大隋开国以来,极具声名的一位大人物。

此人是冯翊郡下邦县人,以弱冠之龄,得千牛卫出身。平陈之战,因功而拜开府,至开皇中,江南匪患,杨素请鱼俱罗同行,每战必有功勋,被封为高唐县公。

开皇末年,杨素自灵州道攻打突厥,再次请鱼俱罗同行。

此人只带了数骑冲锋陷阵,将突厥人杀得大败,于是进位柱国大将军,丰州总管。

据说,鱼俱罗在丰州的时候,突厥人甚至不敢畜牧于塞上,可见其人威势。

若按照兵书上所说:这世上有猛将、智将之分的话,鱼俱罗毫无疑问就属于猛将的序列。只可惜他有个兄弟,因为性情暴虐,残杀部将,被杨广缉拿罢职。后来杨广把他放出来,却又一时想不开而自杀……引得杨广因此事,而忌惮鱼俱罗。

在年中借大将军梁伯隐贿赂一案,顺势罢黜了鱼俱罗的官职。

可即便是如此,在隋朝那些大臣的眼中,特别是权贵子弟的眼中,鱼俱罗绝对是偶像级的人物。怪不得麦子仲看见鱼俱罗,就好像老鼠看见猫一样,老老实实。

郑言庆挠挠头,催马出了建国门。

他此刻是满怀心事,却不知他离开洛阳之后,他与麦子仲之间的赌约,却迅速传开。

位于洛水北岸河畔的铜驼坊,也是长孙家名下的产业。

长孙这个姓氏,早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。但此长孙并非彼长孙,洛阳城的长孙氏,源自于北魏皇族之后。当年魏孝文帝改汉姓,变拓跋为元姓,还有一支则变为长孙姓,意思是说王族长门的子孙。在后来编纂元氏志时,设立堂号为霹雳堂。

虽然长孙氏也是关陇集团中的一员,可比起其他关陇贵族,长孙氏的人丁并不兴旺。

北周年间,只出了一个长孙俭,在开皇初年担当过荆州总管。

到长孙晟这一辈儿的时候,人丁似乎比之早先更加稀薄。除了长孙晟之外,还有两个同族兄弟,以至于难以和其他权贵相提并论。

冬夜漫漫,酷寒难耐。

铜驼坊的一座大宅里,长孙晟在书房中看罢公文,轻轻咳嗽起来。

年初随杨广北巡,却不幸染上了风寒。长孙晟小时候曾得过一场病,以至于落下了气疾的毛病,也就是哮喘病。一旦操劳过度,这病症就容易发作。本来杨广还准备让他出任一郡太守,但考虑到太守的担子太重,于是中途改变了主意。

驻留洛阳,出任右屯卫大将军,一方面是出于对长孙晟的信任,同时也希望他好好休养。

毕竟洛阳如今是都城所在,虽无帝都之名,却有帝都之实。

名医汇聚,物品也非常丰富,将养起来倒是很方便。只是长孙晟是个闲不下来的主儿,即便是右屯卫大将军并没有太多事情,他还是会每晚工作到亥时以后。

收拾好公文,长孙晟起身准备出去。

书房门这时候被人推开,却见一个中年美妇牵着一个扎着三鬟髻的小丫头走进来。

那小丫头年纪大约在五六岁的样子,生的粉雕玉琢,活脱脱好像白瓷娃娃一样可爱。她一进屋,就挣脱了美妇人的手,张开手臂欢叫道:“爹爹,抱抱!”

“观音婢,爹爹忙了一天,很累……你莫要吵他。”

“不管不管,就是要爹爹抱!”

长孙晟清癯瘦削的面颊,露出一抹慈祥笑容。

他蹲下身子,把小丫头抱起来,然后用额头抵在小丫头的额头,引得小丫头咯咯直笑。

“夫人,怎么还没有休息?”

长孙晟抱着小丫头,在书案旁坐下来。

那中年美妇,正是长孙晟的夫人高氏。说起来,高氏还是北齐皇族之后,嫁给长孙晟,生有一子一女。长孙晟有三个儿子,长子长孙行布是前妻所出,也是最具长孙晟风范之人。只可惜,杨谅之乱的时候,长孙行布奉命镇守太原,城破而遇害。

次子长孙恒安,三子长孙行操,都是妾室所出。

本来,长孙行布战死之后,应该由小儿子,也就是高夫人所出长孙无忌来继承。

也不知长孙晟是出于什么考虑,却把长子的功勋,让给了妾室所出的次子长孙恒安,为鹰扬郎将。不过私下里,长孙晟还是更喜欢小女儿,也就是他怀中的小丫头,长孙无垢,乳名观音婢。

高夫人笑道:“晚上裴公爷的女儿淑英拉着我玩儿双陆棋,大半个晚上,刚回来。”

“哦,淑英妹子来洛阳了?什么时候?”

“前日傍晚……不过她没有怎么声张,今天也只是找了我与广平公主过去。”

“哦,广平公主还好吗?”

“看上去挺好!”

广平公主,是隋文帝杨坚的三女儿,下嫁于安德县公宇文静礼。而高夫人口中的淑英,则是裴世矩的小女儿裴淑英,是个果毅而有主见的女子。早年嫁给了一个小官僚李德武,后来因隐太子之变,李德武被发配岭南,至今已有六年之久。

裴世矩本打算让裴淑英改嫁,哪知这小女儿坚决不同意,裴世矩也无可奈何。

高氏与广平公主和裴淑英关系很不错,裴淑英过来了,高氏自然要去探望。

长孙晟倒不是很在意,把女儿放在他的腿上,一边和无垢戏耍,一边问道:“你们许久未见,有没有说些有趣的事情。”

高氏摇头,“倒也没有,淑英说她正求着裴公爷把她那郎君从岭南召回,她还请我拜托你,若有机会请在陛下面前为李德武说项。不过,我没有答应的坚决。”

“李德武去岭南也七年之久,陛下甚至不知道他这么一个人。

恩,想来问题不会太大,你改天告诉淑英,就说这件事我应下了,会找机会说项。”

长孙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,一般不会轻易答应别人什么事。

可既然答应了,他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办。高夫人点点头,对长孙晟答应此事,也很开心。

“对了,我回来的时候,倒是听说了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麦大将军的孙子在建国门和半缘君起了冲突,后来被鱼老柱国阻拦,并约定腊月廿八击鞠比试……哦,说起来我之前还误会了半缘君,以为他是个轻薄之人。

听人说,午后半缘君和翠云在大定酒楼谈论诗词来着,若他真是个轻薄之人,依着翠云那种性子,怎可能去见他?淑英说,之前那些谣言,也不知是从何传出。晌午她和翠云去白马寺上香时,还问过翠云……看那意思,翠云对半缘君颇有好感。”

“哦?”

长孙晟突然停下了和无垢的玩耍,扭头向高夫人看去。

“娘,我知道半缘君,就是那个神气的小哥哥,对吗?”坐在长孙晟膝上的无垢,突然开口说道。

长孙晟一怔,“观音婢见过郑言庆?”

高夫人也愣了一下,旋即点点头笑道:“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,先皇在病中时,你为左领军将军,宿卫内衙。当时我和观音婢,还有……行布回洛阳。去香山寺上香的路上,恰好见到小郎君去学舍求学。当时曾看了一眼,但没有交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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